中央空调使用规定?

一、中央空调使用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履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文件规定: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和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以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1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制止开窗。

各地可在确保符合上述要求的条件下,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进1步制定具体的控制标准。以上,国家并未规定甚么时间开空调,但由该规定可以推出:夏季如室温低于26°C、冬季高于20℃,则无开空调之必要。我的回答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二、工厂货架摆放管理规定?

1. 方便搬运 不管是入仓还是出仓,都应该保证运输路线平直,减少运输人员行动距离。

2. 先进先出 对于一些有保质期的产品,需要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防止货物过期。

3. 单一物流流向作业 仓库货架之间应该有唯一的物流入口和出口。

4. 对环境要求高的货物应该单独放置 。

5. 提升周转率 不同类型的货物使用频率不同,对于常用的货物需要摆放在离仓库口近,易于取到的位置。

6. 唯一原则 同类货物需要摆放在一起,不能分在两处或是多处存放。

7. 隔离易混物料 对于外观或是名字都是非常相近的物料需要分开放置,降低运输人员取货难度。

8. 面对通道原则 摆放在货架上的货物带有名字或是标号的一面应该面对通道,方便仓库人员识别。

9. 上轻下重原则 。

10. 合理搭配原则 。

11. 保证货物与仓库设施距离 。

12. 严禁超载 。

13. 严禁货物超出货位 。

三、工厂叉车管理规定?

1、严格遵照一般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4、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俩,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

四、工厂无尘车间管理规定?

工厂无尘车间的管理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因为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杂物或其他污染物质对产品质量可能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管理规定要求工人在进入无尘车间之前必须换上工作服、帽子、手套和鞋套等防护用品。车间内禁止食品、烟草和大声喧哗。工厂还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车间中的各种设备,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转,以保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或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此外,还需要在车间的入口和出口设置过压和负压系统,以防止外界的污染物质进入车间。总之,工厂无尘车间的管理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并且与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环境的卫生直接相关联,因此必须得到严格执行。

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对公用经费实行“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严格划分经费开支范围。各单位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限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车辆修理费、机动车燃料费、业务费、房屋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正当费用。

六、警棍使用管理规定?

警棍使用制度 为严格规范警棍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戴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给他人。

当班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右侧。 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住户或来人讲话。

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当班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戴的警棍,如有意识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交接班时要检查清除后再交接,接受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七、氮气使用管理规定?

在空气分离过程中,因生产装置、工艺管道的泄漏、安全装置失灵,或检修过程中因未佩带安全防护用具或因防护不当等,都可能发生氮气窒息事故。而且,氮气窒息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很难有能力逃出或自救。

         在生产过程中如何氮气窒息事故,主要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对岗位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其了解、掌握氮气的理化性质、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

         (2)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窒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以提高岗位工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救援水平,并根据工艺变化和人员变动适时进行修订,使预案具有可操作性;

         (3)在可能发生氮气泄漏的危险场所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生产场所;(4)在氮气生产设备内进行检修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经置换分析合格,氧含量达18%以上,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在不可能置换完全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并在监护人监护下作业;

         (5)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岗位操作技能培训,避免因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和管道阀门泄漏而引发事故;

         (6)主控室操作人员要加强对压力、流量等参数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氮气泄漏情况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

        (7)有可能发生氮气泄漏的危险场所,加强强制通风装置,以减少氮气积聚。

        (8)在可能发生氮气泄漏的危险场所中作业前,先制定完善的作业方案,并经安全部门通过后再作业。

        (9)不得将纯氮气排放至通风不畅的空间;氮气的生产、使用现场和操作室等要保持通风换气良好,并定期分析周围大气的含氧量,保证其浓度不低于18%

八、警灯使用管理规定?

警灯警报器使用管理规定1.严格按照警报器警灯的使用规定执行。

2.驾驶安装了警灯、警报器车辆的驾驶员应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服从值勤交通民警的指挥。

3.在执行非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

4.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准鸣警报器。

5.通过车辆、行人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断续使用警报器,两车以上急救车列队行驶时,前车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使用。

6.晚上10点以后只准使用闪灯,不准使用音调。

7.喊话系统仅限于重大事件时使用,平时禁止使用。

8.急救中只准使用救护车音调。

9.为了延长警报器使用寿命,不要打开所有开关,只能断续使用。

九、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管理责任:规定了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委托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对维保结果签名确认。

2、电梯的日常管理:包括垂直电梯、自动扶梯(人行道)日常检查的内容。

3、运行监督;报警、通话装置;应急灯及备用电源;轿厢装修等的要求。

4、防攀爬、坠落:规定了自动扶梯应设置防止攀爬、坠落的装置。

5、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档案管理:规定了电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档案管理的要求。

十、密电管理使用规定?

一、密码电报须有专人经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密码电报,经管密码电报的人员,应选择政治可靠,历史清楚,责任心强,保密观念好,组织纪律性强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报机要室备案,经管人员应相对稳定,调动工作时,要对所经管的密码电报进行认真的清点、交接。

二、严格控制密码电报的拍发。拍发密码电报必须是紧急、绝密、机密、秘密的事宜。准确掌握明密电报内容的急缓程度,凡需即日内要办的十分紧急的事项发特急;二、三天内要办的紧急事项发加急;时限稍缓的事项发平急;10天以后要办的事项通过其他渠道办理。

三、密码电报的撰写。

(1)密码电报用红字头、明码电报用绿字头的专用“发电纸”,撰写密码和明码电报一律钢笔书写或打印。要工整清晰,准确无误,各项栏目标注准确,英文字母一律用印刷体书写,修改过多、报面不清的,一定要抄清后再送发。电文一律不用复写纸或复印。

(2)密码电报要注明受电单位名称和地址,发电应有标题。电报落款日期按发电单位负责人签发日期填写。

四、密码、明码电报的签发。密码、明码电报的签发按部机关《关于公文、电报审批签发权限的规定》执行。请部领导签发的电报,由各司局负责人审签后送机要室校稿后再送签,签发后退送机要室登记编号加盖发电专用章后送发。发电稿由承办单位留存归档。

五、要加强对密码、明码电报核稿工作。以卫生部拍发的电报,承办司局的司局长对拟发电稿务必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电报质量,审核电文时,应着重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符合拍发密电的规定;

(2)有无明密混用的现象;

(3)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

(4)文字是否通顺简要,表达是否确切等。

六、密码电报的阅办。

(1)密码电报的阅办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领导或司局领导决定;

(2)阅办密码电报应在办公室进行,任何人不得将密码电报带回家中及公共场所,更不得携带密码电报出差和做为办事证明,特别紧急的密码电报须送部领导同志家中或办公室以外的地方阅办时,要严禁无关人员接触,并当即办理,办完后由指定人员带回退交机要室;

(3)密码电报未经允许不得改用文件转发或用电话传达;

(4)阅办密码电报中确因工作需要摘抄密电时,只能摘抄需要承办的有关部分,不能照抄全文;

(5)电报摘抄本要严格保管,并由各司局定期收回处理,或交机要室统一销毁,任何司局和个人均不得在一般的记录本上私抄密码电报,不得复印私存密码电报;

(6)需几个司局联合阅办的电报由机要室送主办司局,司局之间电报的横向传送,由主办司局负责。阅办后,由主办司局退机要室;

(7)密码电报办完后,必须及时退回机要室或由司局经管密电的人员集中保管,不得在承办人员手中过夜;

(8)拟复密码电报应坚持“密来密复”的原则,严禁密来明复。

七、密码电报收发、传阅等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做到手续清楚,责任分明,有据可查。如发生因未履行登记手续而造成电报积压,无从查找,下落不明以致误事泄密的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密码电报的递送。密码电报必须乘专车递送,不得托人捎带,不得经交换站转送,也不得乘公共交通车辆递送。各司局如有在节假日、下班后待发的紧急电报,要事先通知机要室,以便安排及时送发。

九、送部领导传阅的电报一般由机要室负责送各位部长秘书,阅后当天退回机要室,不得横传。标有“绝密”字样或限定阅读范围的密码电报,由机要室严格按规定的范围送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十、收发的密码电报,需要留存的由各司局按“文电合一”的原则,同文件统一立卷归档,送交档案处保管,不需要留存的由各司局每月向机要室清退一次,由机要室统一登记后销毁。清退电报时,应把留存的电报号数列出清单一起交退,以便进行核对备查。

十一、经管密码电报的人员要把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严格遵守下列守则:

(1)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模范地执行有关密码电报管理的各项规定,经常向阅办密码电报的人员宣传有关保密规定,并督促其切实贯彻执行;

(2)对所经管的密码电报,要定期检查,及时催退,严防丢失密码电报;

(3)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密码电报内容;

(4)不准利用密码电报搞非法活动;

(5)发现丢失密码电报,要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

十二、办公厅秘书处机要室负责检查指导密码电报的管理工作。定期对部机关密码电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情节轻微的责任事故予以批评教育,对造成一定后果的要通报批评,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