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市场的狂热与乱象,始终是全球监管关注的焦点。“挖矿”作为虚拟货币产业链的源头环节,因其高能耗、高风险、金融属性突出等问题,成为各国政策调控的重点,我国自2021年起,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产业,并出台一系列严厉打击措施,这一决策不仅彰显了国家对金融安全与能源安全的坚定守护,更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下,我国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刻思考。
为何必须“挖矿”?——虚拟货币的“原罪”与风险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能力竞争记账权,从而获得新币奖励的过程,这一模式从诞生之初就带有难以规避的“原罪”:
其一,能源消耗触目惊心。 以比特币为例,其挖矿依赖高算力设备,年耗电量一度超过整个国家如阿根廷、挪威的总用电量,在我国,“挖矿”活动曾集中在能源富集地区,不仅挤占当地居民用电资源,更与“双碳”目标背道而驰,加剧能源浪费与环境压力。
其二,金融风险与投机泡沫。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背后缺乏实体价值支撑,沦为投机炒作工具,部分“挖矿”主体通过“虚拟货币+非法集资+传销”的模式,普通投资者极易血本无归,甚至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其三,监管真空与合规隐患。 虚拟货币交易具有匿名性、跨境性特征,为洗钱、逃税、非法资金转移等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挖矿”产业链涉及非法盗电、设备走私、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与社会治理。
国家重拳出击:从“引导清退”到“全面禁止”
面对虚拟货币“挖矿”带来的多重挑战,我国政策态度明确且坚定:
-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产业,明确要求“全面关停清退”。
- 2022年1月,央行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强调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
- 地方层面,内蒙古、四川、新疆等曾经“挖矿”集中地,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断电力供应,拆除矿场设备,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监管合力。
这一系列举措,并非对数字技术的否定,而是对“以技术创新之名行投机之实”的精准打击,正如监管部门多次强调,虚拟货币“挖矿”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格格不入,唯有坚决遏制,才能为实体经济与创新产业腾出资源与空间。
